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专利侵权案
  2004年7月,珠海晶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以侵犯专利使用权为由将深圳宝安机场告上法庭。1997年,该公司申请了一种“幕墙活动连接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凭借这项专利技术,该公司在深圳宝安机场第一期的幕墙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并顺利完成了该机场的施工。
  2003年上半年,宝安机场举行二期幕墙工程招标,珠海晶艺没有中标,但中标者在为机场做工程时,使用了该公司申请的专利“幕墙活动连接装置”。由于该案涉及到施工单位,法院追加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二被告出庭。
  一审判决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北方国际同意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晶艺公司经济补偿费用25万元等。此案被评选为该年度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